特殊工种包括如下: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
2、从事高温作业,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
3、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
4、高空作业,应当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5、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
跟桩基施工有关的特殊工种有电工,测量工,桩机操作工,电焊工,起重工。
特殊工种证件有打桩作业证,焊工证。
桩基施工,是指对建筑物基础施工过程。桩基由桩和桩承台组成。桩基的施工法分为预制桩和灌注桩两大类,打桩方法的选定,除了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外,还要考虑桩的类型,断面,长度,场地环境及设计要求。预制桩的施工预制桩的施工方法有锤击法,振动法,压入法和射水法。
中国古代已有用石硪夯打木桩施工。其后桩长、桩径加大,石硪逐渐被拉动铸铁的落锤取代。有的预制桩的施工以钻孔取土后沉
特殊工种的范围: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
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剥)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以退休。
1、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属于特殊工种。
2、特殊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
3、特殊工种的范围举例: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4、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5、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6、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