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婴幼儿家长应高度重视:
1、有遗传病家族史。
2、早产(胎龄37周)、过期产(胎龄42周)。
3、低出生体重(出生体重2500克),巨大儿(出生体重4300克)。
4、宫内、产时或产后发生过窒息。
5、黄疸过深或黄疸20天不退及因黄疸住院治疗。
6、新生儿期曾患有中、重度感染性疾病;新生儿期28天体重增长不足250克。
7、母亲患有代谢性疾病、传染病、性病及各种中、重度妊娠合并症、先兆流产史。
8、生母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自然流产2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及脑瘫儿、不孕症、或分娩年龄初产35岁,经产40岁。
9、生母孕早期患有病毒感染,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放射线、可疑致畸物质及职业毒物和有吸烟(每天10支以上),吸毒、酗酒等不良习惯。
10、生母养育不良(呆、傻、盲、聋)。
11、无上述高危因素,但在查体中发现偏离正常发育的儿童。
如有上述危险因素的婴儿家长,应定期带宝宝到小儿神经科或神经康复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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