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儿先天性甲减的治疗
新生儿先天性甲减一经确诊就应该立即开始L-T4治疗。
■ 治疗剂量一般为10-15ug/(kg.d)(37.5-50ug/d足月儿),一次顿服开始。
■ 2周后依据临床及血T4水平调整剂量,每次增加12.5ug。
■ 4周后血清T4应维持在正常偏高(10-16ug/dl)一年,T3水平应正常,TSH下降,否则骨龄达不到正常。
■ 3个月后TSH应低于15mU/L,T4、TSH每1-2个月或每次改变剂量后2周复查一次,同时注意观察患儿甲减或甲亢症状表现。
■ 如果长期过量应用T4会发生颅缝早闭及骨龄提前。早产儿暂时性甲减是否需要甲状腺激素治疗,目前专家意见不一,有专家认为应该早期替代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