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患者怀孕后期可能会加重病情,怀孕后期血液增多,加重心脏负担,生孩子时也容易引起心脏病复发,产后体质虚弱,如果出血过多有可能会引起心脏病复发。
心脏病的产妇一般在孕期第33-34周,血容量达到最高峰,心脏负担加重,应减少活动,避免发生心力衰竭,另外在分娩期第二产程,因用力加大心脏负担,也易发生心力衰竭,应避免用力。
上一篇:一到晚上耳朵就嗡嗡作响是怎么回事
下一篇:白内障术后要如何护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