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病人不需要住院治疗,只有当患者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才需要住院治疗:
1、存在较重合并症或并发症者;
2、治疗过程中出现较重的不良反应,需要住院进一步处理者;
3、需要有创操作,如活检或手术者;
4、合并症诊断不明确,需要住院继续诊疗者。
5、其它情况需要住院者;
6、耐多药的肺结核患者。
除以上情况外的肺结核患者,均可在门诊接受不住院的督导治疗,肺结核一般在早期可没有症状,或部分病人有轻微的症状,如咳嗽、乏力等,易误认为是感冒而被忽略。随着结核病的发展,症状逐渐明显或增多,出现咳嗽、咳痰、痰中带血、午后低热、胸痛、食欲不振、疲乏和消瘦。由于结核杆菌的生物学特性,决定了结核病治疗必须联合用药,疗程至少6-8个月,耐多药结核需24个月疗程。住院治疗并不能缩短结核病的疗程,即使症状好转也不能随意停药,只有坚持全疗程、规律用药,才能够彻底治愈结核病,所以患者无需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