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诊断的胶质瘤的成人患者:
同步放化疗期用量
口服,每日75mg/m2,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周期辅助治疗。
辅助周期化疗的用量
同步放化疗结束后4周,进行6-12个周期的辅助治疗,第一周期剂量为150mg/m2/日。共5天,然后停药23天。第二周期以后剂量为200mg/m2/日。
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
本药辅助化疗每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一日1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200mg/㎡,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如果白细胞、红细胞、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血小板有任何一项低于正常值,应立即到当地医院血液科就诊,进行升血细胞治疗,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100×109/L时,或在医生指导下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但不得低于最低推荐剂量100mg/㎡。
服药应空腹(进餐前至少半小时)服用,服用替莫唑胺前可服用止吐药。
国内外指南推荐:替莫唑胺同步放化疗加辅助治疗为新诊断GBM术后一线标准方案。同步放化疗可以使疾病进展风险率降低46%,死亡风险降低37%,可以提高患者5年生存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