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刚开始服用一种药物,最好是在服药1个月之后去复查肝肾功能,但如果在这1个月中有出现食欲不振,或者是皮肤、巩膜发黄等情况,要及时去医院抽血化验肝功能和肾功能。绝大多数药物在规定的用法、用量内使用,对于肝肾功能本身正常的人并不会导致功能的损害,除非是本身有肝脏、肾脏功能异常的患者,在使用这些药物的时候,才有可能需要去调整药物的用量,以免导致肝肾功能损害。但是还是会有一些患者在刚开始使用药物的时候,可能出现一过性转氨酶升高等情况。如果考虑是由于药物导致的肝功能损伤、转氨酶升高,只要升高程度没有超过正常值上限的两倍以上,通常可以暂时不停药,再服用一段时间之后再去监测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