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促甲状腺激素TSH是否必须低于2.5mIU/ml,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怀孕早期由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分泌增加,结构和促甲状腺激素TSH相近,可以伪装成促甲状腺激素,使得促甲状腺激素被抑制。因此,在孕早期生理的情况,促甲状腺激素应该相对于怀孕之前,是一个低的状态。
现在诊断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促甲状腺激素在怀孕的时候应该小于4.0mIU/ml,或者是比非怀孕状态促甲状腺激素TSH的高限下降20%。因此我们在诊断孕期亚临床甲减,并不是TSH必须低于2.5mIU/ml。但是对于既往有甲状腺功能减退,怀孕之前就有甲减,再进行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或者妊娠期间已经诊断亚临床甲减、临床甲减。使用左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促甲状腺激素TSH必须要低于2.5mIU/ml。因此,孕期TSH的目标值,如果是诊断的目标值,不是低于2.5mIU/ml,而治疗甲减必须低于2.5mIU/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