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发生撕脱性骨折,经过三周的治疗不能够走路,因为骨折经过三周的治疗后骨折部位刚开始生长骨痂,骨折部位的稳定性不理想,如果病人走路,就会由于肌肉牵拉发生骨折部位的错位,还会破坏已经生长的骨痂,使病情程度进一步加重。病人会出现局部的疼痛、肿胀严重,出现外观畸形,影响病人活动。所以撕脱性骨折治疗三周后,还需要给予局部继续固定,要辅助进行理疗、烤电、口服接骨药物,加速骨折部位尽快愈合。在病人下地走路之前需要拍摄X光片,明确骨折位置理想、骨折稳定性好才可以考虑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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