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活动性肺结核病人而言,治疗至少需要6-9个月的时间,用的药物主要是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治疗过程中要执行早期、规律、合理、适量、联合的用药原则,要实施全程的监督化学治疗管理策略,期间要在医生指导下规律用药,按时服用,因故未用药一定要有补救措施,规律用药可以避免耐药的发生,还可以防止和杜绝复发。
用药期间要注意药物的副反应,常见的副反应可能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症状不严重时不用特殊处理,如果出现肝功能损伤,轻者可以应用保肝药物,重者可以停用抗结核药物,并且应该注意观察其它的副反应,如末梢神经炎、视网膜模糊,注意血尿酸的水平以及白细胞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