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的药物吐出,是否还需要继续再服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常见分析如下:
1、如果患者在服药后立刻发生呕吐现象,此时药物还没有吸收,即没有被蛋白酶消化、胃酸分解,药物并没有起到任何吸收的作用和效应。在患者临床症状好转以后,例如反酸、烧心、恶心、呕吐的症状略缓解后,可以补服这些药物,例如降压药物、降糖类药物、消炎药物等;
2、如果是服用药物2小时左右后出现恶心、呕吐,此时药物在肠道内基本已经被吸收,便不需要进行补充服用,例如服用的是降压药,尤其是快速起效的降压药物,通常在消化道内经30分钟左右,便能够吸收、消化、入血,抗生素也是同理。经过一段时间消化,基本上药物在体内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不需要再次进行补充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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