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的患者如果口服中药1个月以后是否继续口服,主要根据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决定是否继续用药。如果口服1个月以后,患肢的肿胀有明显消退,并且在活动患肢的时候,骨折所引发的疼痛感明显减轻,可以考虑适当停止用药。如果口服1个月以后,仍然有明显的肿痛感,可以适当继续延长口服用药的时间。在1个月以后最为突出的临床表现是骨折的愈合阶段,患者肿痛感会有明显的减退,可以针对性的选择滋补肝肾的中药汤剂治疗,通过口服滋补肝肾的中药汤剂进一步促进骨折的愈合,因此在口服中药1个月以后,可以适当的停止2周,然后在2周以后再选择针对骨折愈合的药物再继续性的口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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