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确定怀孕后,如果确定要生宝宝,需要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孕期检查的时间根据月份制定,第1次孕期检查时间,在停经的3个月之内,是在确定为宫内活胎之后。第2次检查在12周左右,从12周开始到28周之间,建议每个月做1次孕前检查;28周-37周之间,建议每半个月做1次产前检查;到37周后,就需要每周进行孕前检查。如果在产检过程中间,发现有特殊情况,还需要酌情增加孕期检查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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