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多年的临床诊疗过程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我能结婚吗?我能怀孕生孩子吗?根据研究和临床,科学的给予一些答疑,有错则自己负责!
一、需要明确是什么病?重性精神障碍如分裂症,在治疗上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服药,可能药物的影响就比较明显,在这个层面上理解,抗精神病药物尤其是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对于怀孕和生育存在显而易见的影响,主要是对胎儿的神经系统发育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怀孕的3-5月期间尤甚。
对于比较轻微的疾患,比如焦虑症、中度的抑郁症,由于总体服药时间不长,当临床痊愈后,完全康复后,是可以考虑生育的,最近的国外研究也证实,没有充足的依据表明女性抑郁障碍患者服药对子代造成显著地影响,甚至在孕期也可小剂量使用药物。当然,报告也需慎重对待。
二、病程和疾病特点影响。 如果病程长,迁延反复,或者疾病同时共病其他精神症状,比如幻觉妄想伴有思维逻辑障碍,或者伴有强迫症状,可能在治疗上带来难度,需要长期服药控制病情,纵观上看,再次复发的风险较高,尤其是女性在孕期由于减药或停药,造成复发的风险显著上升,不仅对患者本人,对胎儿的影响也很严重。
三、社会和家庭的偏见 社会对精神病患者存在歧视和偏见,即使疾患痊愈和以往一样,因为住过精神病院,也一样受到误解,可以想象,别说生孩子,甚至对象都找不到,结果增加了心理负担,甚至病情复发也未可知。
最心痛的是家人也对这样的患者存在偏见,想当然的认为他们无权结婚恋爱、无权生育,这是对他们极大的不公平,人生来享有平等,包括一切权益,这是一个大众对精神疾患的不了解造成的社会现象,应该改变!
因此,患者具有权益恋爱和结婚,旁人绝不应误解而干涉。对于怀孕生育,应该慎重对待,对自己的病情、未来的风险和遗传影响应该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逐步而为,不可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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