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功能紊乱也称功能性消化不良,是指起源于胃十二指肠区域的消化不良症状,缺乏任何能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系统性或代谢性疾病的证据,这种症状可持续或者反复发作,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标准为病程至少六个月,近三个月有症状,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症状,包括餐后饱胀不适、早饱、上腹痛、上腹烧灼感,但没有可以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根据症状群,可以将功能性消化不良分为餐后不适综合征和上腹痛综合征,在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之前,必须排除能够引起类似症状的其他器质性疾病,如肝胆疾病、胰腺疾病、肠道疾病以及系统性疾病对胃肠道的影响,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硬皮病等。
上一篇:憋气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下一篇:急性咽喉炎几天能好啊